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真、準、全”的要求,強化聲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及時掌握城市聲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現狀,了解地市監測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能力,確保噪聲監測的規范性和監測數據的準確性,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要點〉及〈2019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的通知》(環辦監測函〔2019〕112號)中質控工作相關要求,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副總工程師李健軍及物理室主任溫香彩率隊對浙江省湖州市環境監測站進行2019年聲環境質量抽測比對及質控工作。
湖州市聲環境質量抽測比對現場:本次抽測工作主要包括區域聲環境監測、道路交通噪聲監測及城市功能區聲環境監測三個方面。
一是在現場分別選取6個區域監測點位、6個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點位,采用抽測工作組(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甘肅省環境監測站)與湖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同步的方式進行現場比對監測,檢查現場監測操作規范性,在現場比對監測結果。
二是隨機選取了6個區域監測點位、6個道路交通監測點位及6個功能區監測點位,現場核查了點位布設的代表性和規范性,并對湖州市聲環境監測的歷史監測數據進行了核查。
三是檢查了儀器設備的管理和維護情況、日常質控措施的執行情況。
相關儀器:
噪聲監測儀、噪音計、精密噪聲計、防爆型噪聲測定儀、機械環境噪音準確測量儀、高精度專業分貝儀、電子數字噪音計等。
本次監測工作對進一步強化聲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管,提升聲環境監測工作人員的現場監測能力,確保聲環境監測工作的規范性和監測數據的準確性起到了促進作用。